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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 博士班甄試及報考資格表 (詳細資訊以本校招生資訊網為準)
日  期: 2018-09-21
標  題: 108 博士班甄試及報考資格表 (詳細資訊以本校招生資訊網為準)
內  容:
系所 法律學系博士班
招生名額 在職生4名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取得法律學碩士學位者:
(一)法律學系研究所、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法律專業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法律與政府研究所、財經法律學系研究所、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政治法律學系研究所、政治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海洋法律研究所、文教法律研究所、教育行政研究所、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與政府研究所、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研究所、公共行政學系研究所、國家發展研究所、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碩士班(法律組)、犯罪防治學系碩士班、勞工研究所、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等碩士班畢業。
(二)撰寫法學相關碩士論文,獲有與法律相關之碩士學位者經系主任審查核可者。
二、現職為實任之法官、檢察官,或服務年資滿5年之律師、8職等以上公務員者。其年資之計算至報考當年度9 月1 日止(不含服役年資)。
系所指定
應繳資料
一、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二、學經歷表(請考生自擬並以A4紙打字)。
三、學士班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至少各1份正本)。
四、研究計畫(包括研究主題、動機、目的、方法、大綱及預期成果)。
五、碩士論文(論文為外文者,須附上1000字以內中文摘要)。
六、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無則免繳)。
七、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以上所有資料均需一式3份,簡單裝訂,於107年10月23日前寄送本系,以郵戳為憑。
※資料若需領回:
 (一)親自領回:請於108年1月2日至108年1月4日(8:10~12:00
     或13:00~16:30)親自領取;若委託他人請帶委託書。
 (二)郵寄領回:請內附足夠郵資及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之便利箱袋,本系
 於108年1月11日前寄回。
※未領回之資料本系將逕行銷毀。
甄試項目
及方式
一、資料審查: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含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二、口試
甄試日期
及地點
口試時間:107年11月17日。107年11月9日於本系網頁最新消息中公告
          個人口試時間。請於預訂時間前10分鐘至樹德樓3樓319會議室
          辦理報到。
口試地點:樹德樓3樓318會議室。
成績計算

錄取方式
一、資料審查佔總成績40%、口試佔總成績60%。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口試、資料審查之次序,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提前於2月入學 受理
備註
二、在職生名額已於甄試招生招收完畢,於報到後如有缺額,名額將流用至一般
    生。
辦公室 樹德樓3樓LW319 電子郵件 082253@mail.fju.edu.tw
聯絡電話 (02)2905-2784 系所網址 http://www.laws.fju.edu.tw
 
附件下載: 108 法律系博招生甄試.pdf 108甄試報考資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