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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士班課程學習檢核機制
能力 項目 定義說明 對應課程或學習 教學方法 檢核方式











英文 具備文字表達能力及閱讀理解能力。 外國語文課程
法學英文課程
全英語課程
語言閱讀及表達(聽、說、讀、寫)
  • 畢業學分中須含1門2學分之全英語課程
資訊 具備下列四項資訊能力標準之一者:
1.電腦與網路基本知識及技能
2.製作文書、簡報及試算表
3.多媒體應用能力
4.資訊安全素養
資訊相關課程
資訊相關證照
電腦與網路基本知識與技能
  • 須修讀通過本校認可之相關電腦資訊課程。
  • 或檢附校外資訊相關證照。










積極傾聽 能傾聽並知悉授課教師講授的內容,或能在分組討論上傾聽他人的意見,提出疑惑以便進一步討論。 全人教育課程
專業必修課程
案例研習課程
專業選修課程
法學英文課程
學習護照
講述
討論
個案研討
對話教學法
問題導向學習
專家演講
自主學習
影片欣賞
校外參訪
專題實作
個別指導
服務學習
體驗教學
  • 期末考
  • 課堂參與
  • 期中考
  • 隨堂考(小考)
  • 心得或作業撰寫
  • 口頭報告(含小組或個人)
  • 課堂上實作演練
  • 書面報告(含小組或個人)
  • 學生表現側寫報告
  • 課堂之前測
  • 自評與小組互評
  • 個案分析報告撰寫
  • 專題發表
  • 筆記
  • 面試或口試
協調 在面對各種利益衝突及調整時,掌握、理解並尊重各方不同立場,促進不同意見及價值之間的求同存異。 全人教育課程
專業必修課程
案例研習課程
專業選修課程
學習護照
解決複雜問題 針對複雜法律問題,掌握重要爭點,正確釐清事實與適用法律,培養解決法律問題之能力。 專業必修課程
案例研習課程
專業選修課程
學習護照
原創力 具備跨領域學習並整合相關知識的能力;面對特定領域或實際問題時,能以批判性思維建構具前瞻性與可行性之方案。 案例研習課程
學習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