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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與教育目標

宗旨
  法學教育為建立國家優質法治建設的基礎教育工程,法律人才的培育,不僅著重法學研究與法律實務的專業養成教育,也肩負引導國家朝向進步法治社會發展的重責大任。有鑑於此,本系秉持本校追求人文關懷與服務社會的全人教育宗旨,以法學知識的專業教育為經,全人品格的法律倫理教育為緯,並順應法學教育整合化、多元化、國際化的發展趨勢,致力培養專精法學知識、恪守法律倫理、整合理論實務、充實多元學習、具備國際視野的新世紀法律人才。

教育目標
(一)專業精緻化:著重法學基礎理論的專業教育
本系自設立以來,即著重民商法學、刑事法學、公法學、基礎法學等傳統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已奠立良好穩固之法學教育基礎。為進一步提升本系之教學研究品質,爰以傳統法學基礎理論的「專業精緻化」,做為本系教育目標。
(二)專業倫理全人化:重視養成法律人全人品格的法律倫理
關懷社會與服務人群的全人品格教育,不僅是本校特別重視的教育宗旨,更是優質法律人才不可或缺的要素。是以,本系致力於「專業倫理全人化」的品格養成教育,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全人品格與恪守法律專業倫理的優秀法律人。
(三)理論實務整合化:培養理論與實務的整合能力
法學為定紛止爭、解決問題的實踐之學。故本系在精進傳統法學教育的基礎上,開設案例研習課程,並積極鼓勵學生參與法律服務活動,以藉由案例研習與服務學習,培養理論與實務的整合能力。
(四)學習多元化:充實多元學習以提高社會競爭力
鑑於21世紀知識產業多元化的發展趨勢,優質法律人才的養成,不能侷限於傳統法律實務工作與法學研究人才的培養,必須加強多元學習的機會和管道,俾使法律人具備高度的社會競爭力。
(五)視野國際化:培養具備宏觀國際視野的法律人才
因應全球化時代的來臨,宏觀的國際視野,毋寧為新世紀法律人才必備的競爭條件。因此,本系除廣泛開設一般外語及法學外文課程外,亦積極鼓勵學生參加國際性的學術活動、教育交流與競賽活動,以拓展其宏觀國際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