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系所公告

【團體保險】本校研究計畫「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作業說明

本校研究計畫「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作業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為強化學習型兼任助理從事學習活動時有更充足保障,函知各大專院校應為學習型兼任助理辦理團體保險作業,113年度由「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二、團體保險適用對象及辦理原則如下:
()符合本校「學生兼任助學習與動權保障處點」所載之學習範疇及原則,始得為學習型兼任助理。
()因保險申報無法追溯,以及團保件數成立之限制,故每月25號由人事室辦理次月起聘之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申報作業。
()另為避免影響學習型兼任助理權益,請務必於聘期開始前七日完成『計畫助理人員約用申請表』,俾利後續團體保險作業。
(四)為保護個人隱私,被保險人如需請領理賠給付者,得由個人逕向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辦。

113年度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內容(學習型兼任助理)
保險金申請應檢附文件及健康傷害保險理賠申請書-兆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