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計畫】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申辦須知
一、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申請日期:113年10月1日(星期二)起至10月21日(星期一)止,逾時不受理。
三、適用對象:修業年限內之在學學士班(年限4年,不含延修生)及研究所(碩士班年限4年、博士班年限7年,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四、日間部學士班及研究所學生辦理時間、地點及承辦人如下:
1.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
2.地點:于斌樓1樓生活輔導組(YP104室)。
3.承辦人:邱淑娥小姐,電話:(02)2905-3101。
五、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1份(於113年10月1日開放學生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線上申請表填妥後,列印簽名切結)。
(二)戶籍謄本正本1份(113年8月後核發)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
1.戶籍資料列記人口範圍:學生未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已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配偶。
2.戶籍資料皆須具詳細記事,若分屬不同戶籍者分別請領。
六、詳細申請資格及須知請參閱附件或至生輔組網頁/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查詢:http://life.dsa.fju.edu.tw
輔仁大學 11 3學年度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計畫 -助學金申辦須知
二、申請日期:113年10月1日(星期二)起至10月21日(星期一)止,逾時不受理。
三、適用對象:修業年限內之在學學士班(年限4年,不含延修生)及研究所(碩士班年限4年、博士班年限7年,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四、日間部學士班及研究所學生辦理時間、地點及承辦人如下:
1.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
2.地點:于斌樓1樓生活輔導組(YP104室)。
3.承辦人:邱淑娥小姐,電話:(02)2905-3101。
五、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1份(於113年10月1日開放學生資訊管理系統登錄申請,線上申請表填妥後,列印簽名切結)。
(二)戶籍謄本正本1份(113年8月後核發)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1份。
1.戶籍資料列記人口範圍:學生未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已婚者應含學生本人及配偶。
2.戶籍資料皆須具詳細記事,若分屬不同戶籍者分別請領。
六、詳細申請資格及須知請參閱附件或至生輔組網頁/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查詢:http://life.dsa.fj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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