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大四畢業檢核表(112入學適用)
法律學系大四學生畢業自我檢核表(112學年度入學適用)
※自我檢核表僅提供同學自行檢查修課情形及畢業規定,畢業學分以註冊組之審核為準。
※請善加利用【課程診斷與學習輔導系統】修業科目檢核表,如有缺修學分請務必於大四上、下學期完成選課。
※學士班修業年限為4年,未能修畢規定學分者,至多得延長修業年限2年。
※自我檢核表僅提供同學自行檢查修課情形及畢業規定,畢業學分以註冊組之審核為準。
※請善加利用【課程診斷與學習輔導系統】修業科目檢核表,如有缺修學分請務必於大四上、下學期完成選課。
※學士班修業年限為4年,未能修畢規定學分者,至多得延長修業年限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