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學生就讀本院碩士班相關獎學金申請(2026/9/30截止)
下列三項 碩士班獎學金申請,如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5年9月30日(三)前備齊相關資料送LW319 碩士班秘書續辦,逾期無法受理。
一、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辦法 辦法及申請表格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畢業生學業平均成績達全班前30%,或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 THE世界大學排名1000名以內之國內公立學校,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
※各碩士班(學程)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最前者當學期授予獎學金5萬元,排序第二者授予獎學金2萬5千元。如第一學期無懲處紀錄者,第二學期比照發給同額獎學金。
※各碩士班(學程)以頒發2名學生為原則,得推薦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3名以內。
※若各碩士班甄試入學獲獎學生未達2名,得由考試入學錄取考生,依入學考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學士班學生就讀本院碩士班獎學金頒發辦法 辦法及申請表格
獎勵方案:本院學士班(不含學士後法律學系)應屆畢業生學業總平均成績為全班前 3 名,就讀本院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者,給予獎學金每學期新台幣 3 萬元整,共發給 2 學期。
※畢業生獲得「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者,本獎學金挪至第二學年發放。延修生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三、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碩士班入學優異獎勵金申請辦法 辦法
獎勵方案︰考生於該學年度經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管道就讀本院碩士班,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中正大學或 國立成功大學之法律學研究所或財經法律研究所者,於入學第一學期頒發獎勵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附相關證明向各報考系所提出申請
一、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辦法 辦法及申請表格
申請資格︰本校學士班(含進修部)畢業生學業平均成績達全班前30%,或以正取生錄取依最新公告QS或 THE世界大學排名1000名以內之國內公立學校,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
※各碩士班(學程)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最前者當學期授予獎學金5萬元,排序第二者授予獎學金2萬5千元。如第一學期無懲處紀錄者,第二學期比照發給同額獎學金。
※各碩士班(學程)以頒發2名學生為原則,得推薦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3名以內。
※若各碩士班甄試入學獲獎學生未達2名,得由考試入學錄取考生,依入學考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二、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學士班學生就讀本院碩士班獎學金頒發辦法 辦法及申請表格
獎勵方案:本院學士班(不含學士後法律學系)應屆畢業生學業總平均成績為全班前 3 名,就讀本院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者,給予獎學金每學期新台幣 3 萬元整,共發給 2 學期。
※畢業生獲得「輔仁大學鼓勵學士班成績優異學生就讀碩士班獎學金」者,本獎學金挪至第二學年發放。延修生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
三、輔仁大學法律學院碩士班入學優異獎勵金申請辦法 辦法
獎勵方案︰考生於該學年度經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管道就讀本院碩士班,且同時以正取生錄取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臺北大學、國立中正大學或 國立成功大學之法律學研究所或財經法律研究所者,於入學第一學期頒發獎勵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附相關證明向各報考系所提出申請


